新传政〔2019〕 7号
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各系、室(中心):
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校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整体部署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办公室对之前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继续有效的文件和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。经研究决定,对8件部分内容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已被新规定替代的规范性文件,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;其余1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。
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2.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2019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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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G电子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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