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>
学院各系、所、全体学生:
经学生个人申请,各班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,学院审核,现将2020/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为9月27号-9月30号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院助困辅导员闻老师 办公室25-1505 电话:0571-86843473 邮箱:zstuxcqgzx@163.com
下一篇: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发展研究所(浙江理工大学非物质文化研究所)关于公布2020年科研新秀支持计划立项的通知